各級黨組織要高度重視干部監(jiān)督工作,把從嚴執(zhí)紀同從嚴監(jiān)督有機統(tǒng)一起來,做到人員全覆蓋、時間全覆蓋、環(huán)節(jié)全覆蓋,努力形成更加規(guī)范、更加有力、更加有效的監(jiān)督機制和氛圍。
要解決好“怎么用權”這個主題,就要結(jié)合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結(jié)合用權不嚴不實的現(xiàn)象、問題和根源,努力做到“存九心、祛九癥”。
一是存忠誠之心,祛軟骨之癥。時刻補足精神之鈣,持續(xù)不斷地增強思想定力和政治定力,始終同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堅決貫徹執(zhí)行黨中央提出的部署和要求,在大是大非面前頭腦清醒,在大風大浪面前立場堅定,在重大考驗面前旗幟鮮明,做到不為歪風所惑、不為名利所擾、不為得失所困。
二是存公仆之心,祛冷漠之癥。各級黨員干部在領導崗位上就應該責無旁貸謀百姓之利,想老百姓之所想、急老百姓之所急、干老百姓之所盼,始終牢記習近平總書記的諄諄教導,立下愚公志,咬定青山不放松,把所有的精力和心思都用在為民謀利、脫貧攻堅、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上。
三是存守規(guī)之心,祛逾矩之癥。深刻認識到黨紀不是門面,法律不是點綴,而是正確用權、有效決策的基本保證,每作一項決策都要認真想一想是否有權決策、有多大權限決策,想一想決策的法律依據(jù)是什么、法定程序是什么、法律責任是什么,確保權力始終運行在法治軌道上。
四是存審慎之心,祛忽微之癥。嚴防蟻穴之害,絕不能用“小事一樁”來原諒自己,絕不能用“就這一次”來開脫自己,絕不能用“下不為例”來麻痹自己,“勿以惡小而為之”;嚴防煮蛙之禍,不僅要旗幟鮮明地抵制顯性腐敗,更要加倍警惕那些“溫水煮青蛙”式的隱性腐蝕,不能因一時疏忽而遺恨終生;嚴防破窗之患,善于給自己立規(guī)定框,不能因權力大而破規(guī),不能因問題小而姑息,不能因違者眾而放任。
五是存盡責之心,祛怠政之癥。重點解決“不愿干”的問題,進一步完善激勵約束機制,讓有擔當、想干事的干部有舞臺,讓沒擔當、不干事的干部沒市場;解決“不會干”的問題,聚焦實現(xiàn)“十三五”規(guī)劃這一重大任務,有計劃、系統(tǒng)性地開展教育培訓,讓各級加快小康、深化改革、推進法治、抓好黨建的能力強起來;解決“不敢干”的問題,強化思想引導、改善干事環(huán)境,樹立鮮明導向,讓想干事的人敢出頭、敢冒尖、敢干事。
六是存剛直之心,祛媚俗之癥。要有底氣,有看清形勢、區(qū)分是非的本領,能夠始終保持一顆公心,做到一身干凈;要立正氣,堅持以信念、人格、實干立身,襟懷坦白、光明磊落,對一切不正之風敢于亮劍;要樹清氣,對那些頂風違紀、跟風破紀的,對那些玩弄權術、討好上級的,對那些阿世媚俗、迎合陋習的,必須嚴肅處理,絕不能讓這樣的壞風氣成了氣候。
七是存清白之心,祛腐化之癥。各級黨員干部要堂堂正正做人,老老實實干事,清清白白為官,崇儉尚廉、珍惜名節(jié),一塵不染、兩袖清風;各級黨組織要切實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裝好“防護欄”,常亮“警示燈”,增強黨員干部的免疫力和抵抗力。
八是存畏懼之心,祛僥幸之癥。領導干部有所怕,并不是說膽子小,這種“怕”其實是一種自律、智慧和境界,要怕組織拉清單、怕群眾戳脊梁、怕自身陷囹圄、怕家人無顏面、怕后世留罵名,用權時一定要牢記這個“怕”字,痛前思痛、防之未然,而不能痛定思痛、悔之晚矣。
九是存陽光之心,祛陰霾之癥。各級黨員干部要從積極的、陽光的、正面的角度去看待監(jiān)督,牢固樹立“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jiān)督”的理念,自覺把各方面的監(jiān)督看成一面鏡子、一種幫助,有則改之,無則加勉。各級黨組織要高度重視干部監(jiān)督工作,把從嚴執(zhí)紀同從嚴監(jiān)督有機統(tǒng)一起來,做到人員全覆蓋、時間全覆蓋、環(huán)節(jié)全覆蓋,努力形成更加規(guī)范、更加有力、更加有效的監(jiān)督機制和氛圍。
(責任編輯 師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