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盜竊我們貧困戶糧食的壞人終于落網(wǎng)了,真心的感謝你們!”勉縣某鎮(zhèn)農民王某說道。2018年5月,隨著最后一名涉嫌盜竊的犯罪嫌疑人葉某被勉縣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這起有著八名成員專門盜竊農民稻谷的犯罪團伙被“一網(wǎng)打盡”。
時間回到2017年10月,以犯罪嫌疑人何某、郭某為首的八名浙江省三門縣人攜帶專門購買的特殊筆和專用紙張等作案工具,分別駕駛三輛輕型卡車竄至漢中市各縣區(qū)鄉(xiāng)村中,尋找出售稻谷的村民,以高于市場收購價格價為誘餌收購農民家中的稻谷。期間,何某、郭某等人采用特殊筆記賬,并使用各種方法分散村民注意力,趁村民不備之機,對所記稱重計量進行涂改和篡改,或者采用計算器計算稱重數(shù)量時,利用特殊輸入方式,使所稱糧食數(shù)量被刪除的方式,瘋狂盜竊十余戶村民的稻谷一萬余斤,變賣后得款2萬余元,由八人分贓。2017年10月30日,當犯罪嫌疑人郭某和趙某再次進村作案時被村民發(fā)現(xiàn)并報警,公安機關將郭某和趙某予以抓獲,何某等其余六名團伙成員聞風而逃。
勉縣檢察院針對這起侵害農民利益的案件及時啟動介入偵查機制,提出偵查取證意見,引導偵查機關收集證據(jù),并建議公安機關加大對在逃人員的追逃力度。2017年12月,涉嫌盜竊罪的犯罪嫌疑人何某、黃某、蔣某等人在江西被抓獲歸案,隨后犯罪嫌疑人程某、趙某也被陸續(xù)抓獲,2018年4月,在逃數(shù)月的犯罪嫌疑人葉某迫于壓力投案自首,自此,這起嚴重侵害農民利益的盜竊犯罪團伙分子全部落網(wǎng)。為了增強廣大人民群眾的防范意識,保護人民群眾的利益不受侵害,勉縣檢察院結合本案走進鄉(xiāng)村廣泛宣傳,以實際行動助力脫貧攻堅,受到當?shù)攸h委、政府和人民群眾的一致好評。(勉縣檢察院 金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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