趕赴百余公里
冒雨上門解紛

“真沒想到這么大的雨,咱們法院為了我兩家的糾紛上門來!”當天上午11時許,見到法官的龔老有些不可思議。
9月26日,秋季的秦嶺山區(qū),陰雨連綿,冷意漸濃。一輛警車行使于蜿蜒曲折的盤山路。車上,商洛中院民一庭法官王金新囑咐著干警開庭工作事項。為了方便群眾訴訟,就地化解矛盾,王金新帶著法官助理、書記員、法警一行,趕赴130公里外的轄區(qū)山陽縣漫川鎮(zhèn)一處偏遠村莊,采用巡回審判方式,入戶審理一起健康權糾紛。

現(xiàn)年70歲的龔老和44歲的謝某既是房挨房的鄰居,又是甥舅至親。因生活瑣事,患有智力障礙的謝某失手將舅舅龔老的眼睛打傷,龔老住院做了手術,被鑒定為十級傷殘。后龔老出院與外甥一家就此事協(xié)調(diào)未果,兩家于是結下積怨,龔老一紙訴狀將外甥謝某和78歲的妹夫告上法庭,要求對方賠償自己的醫(yī)療費、傷殘賠償金共計5萬余元。

一審判決支持了龔老的訴求,謝某父子不服,向商洛中院提起上訴。承辦法官王金新了解到雙方當事人互為親戚、比鄰而居,且居住較為偏遠,考慮到案件的辦理效果,遂決定將庭審現(xiàn)場搬到事發(fā)地,同時邀請了村組干部,妥善調(diào)處紛爭。
庭審中,謝家堅持認為龔老手術治療的是其陳舊性眼疾,所花費用不應由己方承擔,且謝某系智力障礙人員,目前家庭生活拮據(jù),現(xiàn)有的證據(jù)尚不足以證明謝某毆打了其舅龔老,故不愿賠償。另一邊的龔老同樣情緒激動,覺得受了傷害,十分委屈,也據(jù)理力爭。

王金新從事理、情理、法理角度給甥舅雙方及家人釋法明理,并動員村組干部做“背對背”調(diào)解工作,經(jīng)過幾輪勸說,雙方的對立情緒漸漸緩和,但終因分歧較大,當庭未能達成一致調(diào)解意見。令干警寬慰的是,舅甥兩家對法院上門解紛的用心用情表示理解,并希望法院再給一些寬限時間,容他們考慮考慮。接下來,法院將繼續(xù)動員村組干部、基層組織、親屬家人等力量,共同參與調(diào)解,力爭從實質(zhì)上打開舅甥兩家的心結和隔閡,確保達到案結事了人和的效果。
近年來,商洛中院民事審判團隊深入踐行新時代“馬錫五審判方式”,將“和家親”理念運用到家事審判,推出多種便民舉措,提高巡回審判使用率,方便當事人訴訟,力求實質(zhì)性化解矛盾糾紛,讓司法便民的深度和廣度進一步延伸拓展,切實提高司法的滿意度和群眾認可度。(文字:王江煒 責任編輯:劉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