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晚9時許,李某與女友王某、朋友李某某三人駕駛一輛租來的出租車去陜西永壽縣海林飯店吃飯,飯局中,明知酒后駕駛是一項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李某抱著僥幸心理喝了兩瓶九度啤酒,10時三人駕駛陜D號牌的出租車準備回家休息,當車輛途經永壽廣場西側時與相對方向行駛的一輛白色越野車因會車燈光問題發(fā)生口角。
白色越野車駕駛員為避免爭執(zhí)進一步升級,駕車駛離,喝酒后的李某因酒精作用,情緒亢奮,在明知自己滿身酒氣的情況下竟大膽駕駛陜D號牌出租車掉頭追趕前車,追至老干路口時將白色越野車逼停,并叫囂著讓越野車駕駛員下車,越野車駕駛員見此情形,撥打110報警。
永壽縣公安局巡警大隊民警立即處警,在對出租車駕駛員李某詢問時,李某滿身酒氣、語無倫次的對答,巡警大隊辦案民警因李某涉嫌酒后駕駛交通違法行為將駕駛員李某移交至永壽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縣鄉(xiāng)中隊,進一步調查。發(fā)現(xiàn)李某于2012年3月在涇陽縣因交通肇事逃逸罪被判刑2年10個月,駕駛證被注銷,今年元月份才刑滿釋放。
經檢測,李某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為62毫克,屬飲酒后駕駛營運載客汽車,辦案民警通過人口信息網、公安交通管理綜合應用平臺的詳細比對調查,李某同時涉嫌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永壽交警大隊依法對李某飲酒后駕駛營運載客汽車的交通違法行為作出行政拘留15日,并處罰款5000元處罰,對未取得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處行政拘留15日,并處罰款2000元處罰,兩項交通違法行為合并處行政拘留15日,并處罰款7000元的處罰。
永壽交警溫馨提醒廣大交通參與者,“開車莫喝酒,喝酒莫開車”,希望大家爭做文明交通人,共同為我市創(chuàng)衛(wèi)工作營造安全、暢通、文明、和諧的道路交通環(huán)境。(記者 杜琳 通訊員 朱鵬)
(編輯 岳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