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部網(wǎng)訊(曹旭 閆超通訊員辛欣)7月28日下午,鳳翔公安局石家營派出所門口響起一陣陣鞭炮聲,原來是陳倉人劉華(化名)專程帶著錦旗來,感謝民警幫助他及時挽回了損失。
一個多月前,劉華帶著復雜的心情來到石家營派出所,遮遮掩掩的詢問民警,是否在今年4月受理過一起發(fā)生在鳳翔鳳凰酒店附近的持刀傷人案件,民警查閱臺帳后告知其未曾受理該案件,劉華聽到后失落的準備離開,民警從劉華若有所思的神情中察覺到其必有難以言說的隱情,遂招呼劉華坐下,試著通過聊天探尋劉華的來意,在與民警推心置腹的交談中,劉華道出了實情。
4月19日,劉華與多年好友兼同學的張某來鳳翔游玩,當天晚上在縣城鳳凰酒店附近吃飯時,劉華和其他人因小事發(fā)生了一點口角,同學張某立即趕來替劉華出面了事,劉華很快離開了現(xiàn)場,本以為事情就這樣結(jié)束了,隨后,張某卻告訴劉華,其為了給劉華出出氣,沖動之下用刀將發(fā)生爭執(zhí)的對方刺成重傷,劉華聽后深信不疑,匆忙“逃離”鳳翔,回到陳倉家中。此后,張某多次以對方要求賠償醫(yī)藥費、威脅報警抓人等理由向劉華累計索要財物10000余元,至始至終劉華都沒見過這個“受害人”,時間一久,劉華心生疑慮,才來到事發(fā)地管轄派出所詢問實情,因為顧慮到同學之情,劉華一直猶豫不決。
聽完劉華的講述,民警立即對事發(fā)地點進行走訪調(diào)查,進過分析取證,確認這是一起利用同學關(guān)系實施詐騙的案件。
6月24日,民警在麟游縣城長達10小時的蹲守后,將張某成功抓捕,張某交代出,其為了償還他人債務(wù)及用于揮霍,借為同學“了事”為名,虛構(gòu)事實,對劉華實施詐騙的犯罪事實。目前,張某因涉嫌詐騙已被鳳翔縣公安局刑事拘留。
雖然及時挽回了損失,可是在劉華心里,卻有說不清的酸楚,畢竟多年同學,他沒想到,會有這樣的事情發(fā)生,民警多次和張某本人及其親屬溝通,后張某本人也認識到該行為對朋友造成的傷害,積極賠償了劉華的全部損失,最終取得了劉華的諒解。
(編輯 岳茜)